《都市之我不是世界公敌》第四章 凌晨五点的纽约 免费试读
在很多对科米的赞美中,作为NBA(简称美国男篮职业联赛)的篮球巨星,有很多关于科比的传说,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凌晨4点的洛杉矶。
其实这真的是一个夸张的梗。科比自己也说是误传。虽然他很勤奋,但他并不每天早上4点起床锻炼。偶尔他睡不着的时候也差不多。毕竟,没有足够的睡眠,运动员就无法保持良好的状态。
现在,凌晨5点的纽约街头,一个不对外开放的私人篮球馆里,林宇作为主角,正在把这个梗变成现实。
邦邦邦邦~
林宇一个人在场上练习运球,篮球落在地板上的声音不断,在紧凑和密集中节奏不断变化,时快时慢;快时除了声音,肉眼只能看到模糊的残影,分不清是一个还是两个还是三个篮球在跳动。
一个月前,惠佑琪率队帮助* *队在吉尼斯亚洲女排锦标赛上获得主场冠军。恭喜她之后,林宇也坐上了从魔多到美国的航班,来到了纽约。
他突然来到美国,不是因为这里所谓的自由空气,而是因为他的第一才子,他在美国的小哥哥赵金强。
林宇最喜欢的运动是足球,但在* *,足球是一项让人伤不起的运动,也是一项普通人即使有梦想也无法实践的运动。就像魔都的私人足球场。打一个小场每人要40块钱,不是每个人都买得起的。
至于免费的公开课,都在学校里,早就拆了,围起来了。除了课间做操不能踏上草地想踢足球?做作业!
所以在这样的足球环境下,在作为职业运动员的足球人口不到10万的条件下,国足实力不足其实是可以理解的;相比其他国家几百万的足球人口,** *这就是侏儒的身高了,水平差可以理解。如果足球有* *乒乓球那样的基础发展,肯定分分钟打败日韩日,冲出亚洲。
即便如此,如果能提炼出足球最喜欢的运动天赋,林宇也很乐意成为* *足球的救世主,带着十几亿球迷的希望,带领国足再次走向世界杯;但遗憾的是,他获得了另一项让人心酸的体育天赋——篮球!
同为三大球,虽然篮球因为姚明的名字比足球略胜一筹,不怎么样,但也算是亚洲之王了。但是在姚明退役期间,人才青黄不接的时候,他居然和国足一样没落了,在这期间输给了棒子,算是他是我的兄弟。他也需要一个救世主来拯救他。
所以,虽然足球是我的最爱,但是林宇不介意先为* *篮球做点贡献。他唯一不能接受的是,身高超过一米七的他打篮球并没有因此变得更加困难。
嗯,其实1.7米的身高虽然不高,但是也可以打篮球。想想那个“答案”阿伦艾弗森,还有那个净身高只有1.67米的“土豆”罗宾逊。他们都能在NBA很好的相处,代表了篮球的最高水平。他有体制赋予的篮球天赋,没有理由不成功。
系统给的天赋,也就是世界上最强的天赋,不仅没有上限,而且提升很快;甚至和篮球之神乔丹相比,林宇更胜一筹。只要给他时间,他绝对可以取代篮球之神的称号。他所要做的就是努力练习。
他还需要努力练习,然后在篮球上做出一些成绩,这样他就可以提高自己的影响力,用篮球去影响更多的人,积累足够的功德,从体制内获得抽奖机会,提炼出新的人才。
按照林宇对体系规则的理解,他汲取了目前篮球的天赋,所以在篮球上,他只需要做出成绩,得到更多人的支持,比如* *球迷;只要他用篮球给支持他的球迷带来胜利和荣誉,让* *的球迷为之高兴和自豪,那么就应该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获得功德。
总之,只要林宇加入国家队,然后帮助国家队赢得比赛,就一定会成功。一万人等于一点功德,一百功德等于一百万人。有* *的人口基数,只要能做出成绩,让一百万人为他高兴并不难。
但是想进国家队也不容易。有了* *官方机构的体制,很多事知弊不言而喻。林宇不仅要有实力,还要出名。于是他打算来篮球最强的国家美国锻炼,顺便让自己出名,让国家队主动联系自己。
甚至,到时候我真的会在美国出名,我会好好打篮球。到时候我不一定非要进国家队,但是我可以得到功德。如果我认为这只是一个美籍华人林书豪,我就会知道篮球迷的热情是毋庸置疑的。
这只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小弟弟赵金强,也就是他养母的弟弟。虽然不是他叔叔,但是凭借养父母,他是林宇现在唯一的亲人。
赵金强早年来到美国谋生。他靠努力和勤奋有了自己的事业。他在唐人街开了一家普通的餐馆。他还在唐人街娶了一个老华侨女儿为妻,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算是在大洋彼岸的成功定居。
这几年,他想到了死去的姐姐和姐夫,加上林宇,一个没有血缘关系但有感情的侄子。他只是想让林宇和他一起去美国旅行,让家里有个照应,自己也能有个梦想,对得起天上的姐姐。
之前林宇我不想,也没时间上大学。这一次刚好得到了篮球的天赋,于是再次收到他的邀请后,林宇想了想,改变了原本去医院找医生工作的计划,踏上了飞往美国的航班,来到了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