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八号,我周某人出来了》第十二章:辱没我精神领袖的名号? 免费试读
第十二章:
“赔偿???"
宏余明愣住了,怎么也没想到,周某居然向他索要赔偿。
他来找周某麻烦。他应该要求周某赔偿。现在他要求周某赔偿。他能不被逼吗?
“对,赔偿!”
周某他直视余明红的眼睛,气势略显强势,说:“冒充我,诬陷我,难道不应该赔偿吗?”
余明宏笑着解释道:“不是,周哥哥,我的小兄弟们都被抓了……
“那与我无关!”
周某林打断了余明宏的话,说道,“不是一回事。他们应该被抓。跟他们冒充我栽赃到我身上不是一回事。你是他们的老板。没有你的同意,他们肯定不敢做这件事。既然这样,你不觉得应该赔偿我吗?”
你弟弟被抓跟我周某有什么关系?
既然你冒充我周某想陷害我,我自然要付出代价。
不赔偿,不显得我周某人无能?
那不是有辱我精神领袖的名声吗?
开玩笑的。
我周某人是不会做自毁的事情的。
理亏的俞明宏想了想,道:“既然这样,周兄弟要多少?”
这并不是说他主要在余明,但这是一个道路规则。
你可以做任何伤害别人的事,但是如果伤害不成功,就会被对方抓住,该补偿的就得补偿。
赔偿后你想做什么是另一回事。
“一半!”
周某伸出一根手指,看见了,余明宏笑着说:“两千块钱,说好了。”
作为老板,他有销售渠道。十辆电瓶车售价不同。他拿大头,拿了4000块。
周某你要一半就给他。
“不不不,电瓶车我要一半,也就是五辆。”
周某笑着继续说,“五辆电瓶车能值多少钱我就不说了。我就当一千块,陪我五千块。一点也不过分!”
“五千?”
余明宏难以置信的看着周某说:“周哥,我连那么多都没拿!”
周某摇摇头说:“我不管,那是你的事!”
“一定要五千吗?”
余明红的眼睛盯着周某你,语气冷了许多。
似乎在警告周某他要的少。
不是说他余明红拿不到5000元,而是说周某要5000元,这是要挟他余明红,还有那个周某这不是给他余明红面子。
在路上,面子比钱重要。
然而对面余明宏的警告,周某不为所动,一字一句的说:“可以,要5000元。”
“好,我给你!”
余明红咬了咬牙,然后直接在微信上扫码,给了周某5000。
不是他害怕周某,而是看到周某对他的警告不为所动,认为周某没有看到的那么简单。
仔细想想是对的。
进了民政局,还能轻的人,又会简单?
钱到了之后,周某满意地点了点头,表示“希望以后有类似的合作。”
“会有的!”
余明宏斜眼回应,起身对灵童的弟弟阿超说:“走吧!”
随即,两人直接离开了烧烤店。
周某看着两个人离开的背影,又看了看微信的余额,微笑着离开了烧烤店。
然而,没有直接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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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安全局。
一名警官来到局长办公室报告说:“局长,一切都已经解释清楚了。”
导演放下笔说:“怎么样?”
“都一样。”
警官摇了摇头,道:“他们对自己的组织不太了解,只知道分不同的级别,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地区。他们不知道别的,也没有连续十个小时实施盗窃。”
导演纳闷,“不是他们干的,那会是谁呢?”是周某本人吗?"
“我不知道!”
警官摇摇头说:“根据他们的交代,十连盗窃案发生时,他们都有不在场证明,我们也拿到了证据。他们真的没有做。”
“检查。”
局长点点头说:“目前,这起偷车案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网友们都认同周某做了,但不管周某做没做,这个案子一定要赶紧查出来,赶紧给公众一个交代。盗窃团伙方面,立即成立专案组,以盗车团伙头目洪哥为突破口,捣毁隐藏在郯城的特大盗窃团伙。
还有,事情一定不能走出来。
现在因为冒充周某偷车,网上已经有很多骂声了。如果你走出去,你会得到它吗?
此外,............."
“是的!”
经过局长的安排,这位警官应声而去,急匆匆地回到了工作岗位。
展开工作。
警官走后,局长忍不住揉了揉太阳穴。
头疼。
我以为是几个小偷的偷车案,结果是一个大型盗窃团伙。
我以为所有偷车贼都被抓到并绳之以法了。
结果不是跟世联公司偷东西的小偷在一起。至于从世联公司偷东西的小偷,一点线索都没有。
没想到a 周某出狱了,引出了这么多事情。
你真是个大头。
主任揉了揉太阳穴,嘟囔道:“看来明天得回来喝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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