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炎镇武侯》三:陇西道第一新兵营 免费试读
因为龙溪路的位置在大雁帝国的西北,也是整个西北三大边防总队唯一的新兵训练基地,担负着整个西北边防的部队补给。
但也正是因为这里自然条件恶劣,环境恶劣,又因为地处七国边境,走私、贩毒、偷渡甚至小规模军事冲突都可能在这里经常发生。
这样一来,能自愿来这里的人基本没有,要么是被各地军务局哄着骗着的家庭条件不好的人,要么是像莫海这样从小没干过好事的流浪人员。
反正基本上有些考生,家庭条件好的,脑子好的都不会来龙溪路,哪怕这里的薪水是大炎帝国最高的军队。
毕竟在工资高的同时,这里的军队也是整个大炎帝国每年死亡人数最多的地方。在大规模战争消失的今天,整个大炎帝国只有西北和七国,每年死亡人数最多的只有西北军。
因军事冲突、暴乱、自然灾害,甚至高强度训练而死亡的士兵,在大炎帝国榜单中排名第一,甚至是第二榜单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莫海的报名非常顺利,连军务局的人都是满脸笑容,端茶倒水的为前来报名的莫海服务,生怕莫海反悔!不用莫海直接填写任何手续,莫海只需要写名字,按指纹。
看到莫海如此坦诚,军务局的工作人员夸莫海是大炎帝国的顶梁柱。各种亲切的话语和笑容让叛逆莫海从小到大第一次有了被夸的感觉。
就算这种赞美换来的是别人眼中极其愚蠢的选择,虽然人民人口喊着热血沸腾的口号,喊着为大炎帝国献身,但真正行动到自己身上又是另一回事。
每个人都在赞美和歌颂英雄,但有多少人想成为挂在墙上的英雄呢?
莫海领到迷彩服后,回家等待军务局的通知。兵来之前的这几天,是莫海从小到大被夸的最多的日子。
他要去龙溪路当兵的消息传遍了亲戚家,大家都夸莫海懂事莫海走对了路。反正去的不是他们的孩子,各种夸他自由的人都来了。
老莫也给莫海喝了一杯,庆祝莫海当兵。他考上名牌大学做酒,莫海只是因为要去龙溪路送死。不要!是军人做的酒!
那天也是莫海记忆中唯一一次老莫喝醉。看着喝醉后一直责怪自己没有给孩子创造好条件的老莫,莫海沉默了,出人头地的想法越来越坚定。
日复一日,在进去之前的最后一段时间里,莫海的父母关了店,陪着儿子四处逛,就是为了享受这最后的自由。
燕燕顺十七年九月十三日,昭阳魔能悬浮站。
莫海穿上迷彩服送别的父母被军务部工作人员送到魔能悬浮站门口。看着高挂在车站门口的昭阳站,莫海深感感动。
兵部的工作人员带着莫海进入魔功悬浮站,这里有穿着各种迷彩服、没有军衔的新兵,也有被新兵簇拥着满脸笑容的正规士兵给他们讲述自己部队的光辉故事。
莫海与他们的伪装不同。他的迷彩是目前唯一的卡其色沙漠迷彩,不像其他部队,不是绿色就是蓝色,少数是白色。
和莫海一样独特的黑色和金色迷彩,是大研帝国最精锐的军团——帝都第一军团,也叫皇帝亲卫队军团。
那些穿迷彩服的人是来自所有{州}、政府{市}和县的最有才华的应征者。他们将享受最好的训练,成为大炎帝国最锋利的剑。
莫海像个好奇宝宝一样看看周围这些像他一样的年轻人。除了他,其他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昂扬的斗志和热血。每个人都带着一丝怜悯和同情看着他。
莫海跟着工作人员来到一个身高两米六的魁梧男子面前。大个子高大魁梧的身材,一身卡其色迷彩服,全场最高的身材有一种血腥的压迫感。
大汉迷彩服的领子上挂着黑底金领。两个金色的火球被一条金龙抓住了,项圈告诉所有人他是一名中尉。升官胸前说,大炎帝国第47军团第47魔晶炮旅是他的光荣番号。
在比莫海大腿还粗的手臂上,有五条金龙缠绕着一把黑金色的宝剑,西北战区的大字用大大的金色字体写着。
大皇军有五个区域,分别是西北战区、西南战区、东北战区、东南战区、皇城警备区。其中西北接壤的帝国数量最多,数量最少。
“昭阳区西北陇西方向的考生已经到了,应该是一人到,一人到,请接受!杨叫来了军务局少尉甘”军务局参谋严肃的向大汉敬礼。
中气十足的声音传遍了整个候车区,陇西即使艰苦也没有人去,但至少大家都很尊敬在那里献身的战士!虽然我不想去,但不妨碍我尊重你。
“我代表西北战区龙溪路新兵训练机构接收你们的义务兵!培训机构的上尉·胡璋!”大汉的瓮声瓮气如雷,吓莫海。
莫海看着开始交档案的两个人,我就想笑!没经过训练莫海,你还是看不懂这些动作代表什么!那是军人之间的尊重和礼仪!
并不是所有接受新兵的军官都能享受军务局这些人的尊重。能在军务局这种轻松、无事可做、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的地方任职的人,基本上不是有关系,就是缺胳膊少腿时有大财运。
这些人一般都看不上,只喜欢帝国的第一军!好一只老虎!小天狼星!这样,一支军事成就辉煌的军队,才能让他们互相仰望。
因为在他们这些吃等死的人眼里,除了这些有代号的王牌军队,整个西北只有那些边防军才是真正训练有素,献身于大炎帝国的人,剩下的那些杂牌军队和他们一样,吃等死。
他们两个很快就把莫海的个人档案和户籍信息交了上去。从今天开始,在外面一般是找不到这个人莫海的,除非你在省{州}级的警察总部。
“这个人我会给你的!莫海别为难我们楚翔的男人!”李先对胡璋说了些什么,然后笑着拍了拍莫海说道。
“嗯!我会的!”莫海不屑的点了点头。作为一个年轻人,他不知道他接下来要面对的生活。
“那我先走了!我们等你的好消息!”李伟半开玩笑半公式化的笑着说,他们送走的每个小伙子都会说同样的话。
虽然大部分志存高远的人都会被军队与想象中不同的残酷现实击得丧失热情,但只有少数有运气、有机遇、有心的人,才能立功立业,祭祖改变命运。
但只有一部分人选择参军。这些每年送走无数年轻人的工作人员会祝福这些人。即使大部分默默无闻,但都是国防钢铁长城的一员。
“我一定会!”年轻的莫海显然没有听出李赣的话只是例行公事,很认真的说道。
“哈哈哈!好吧!我先来!先了解一下这个中尉!”李干笑一声拍拍莫海,心想自己年轻有志气,便走了。
“你好!叶君!我叫莫海!”莫海及其社向胡璋敬礼,说他的军礼虽然歪歪扭扭的,一点军人的朝气都没有,但是两米六的胡璋却一本正经的回礼了。
在胡璋看来,只要莫海穿着这身迷彩服,他就是一名军人,即使他没有被授予军衔。
莫海不知道该和胡璋谈些什么。胡璋非常热情。他一手拎起背包莫海放在座位前。
“这是你的!我们的票是晚上七点的!”胡璋拿出一张崭新的票递给莫海,莫海好奇地接过来。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这种没有任何身份证明的票。
“坐下!休息一下!接下来,我们要坐三天三夜的大巴。”胡璋坐回自己的位置,带着自以为是的笑容对莫海说道。
莫海一片恐慌。胡璋的脸上有一道非常吓人的伤疤,从左梅斜着划到他的右嘴角。他一笑,脸上的疤就像蜈蚣一样弯曲,邹成成了一团。
莫海坐在胡璋旁边,他想和胡璋聊聊天,但每次看到胡璋挺直的身体和冷酷的面孔,他就好像被什么东西扼住了喉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