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都市乱伦 正文:
与骷髅僵尸不同的是,僵尸是人体阳气困在体内与仙光混合后形成的,里面充满了阴邪。但与骷髅不同的是,骷髅是由仙光的精气转化而来,只要不吸收人体的精气,就不会沾染阴邪。所以,大胡子进门的时候,并没有发现胡涂装死。
即使他有灵魂,也没有人会在永恒之光的包裹下找到它。
大胡子冲到阁楼上不满地喊道:“书生,你怎么还在这里?”我没让你走吗?你在这里等死吗?"
“大胡子,别过来。这是一座古老的寺庙,所有的怪物都不敢放肆。”那位学者害怕得大叫起来。
“古庙?如果真的是古庙,为什么没人敢来这里?现在不走就别后悔。”大胡子转身走出房门,大摇大摆地走了。
“哼,我看你才是妖怪。”书生见胡子走了,一阵风搅了他的书,出来关门。
在地上,我看到那个留胡子的人离开了刚刚动过的胡涂,然后我瞬间就倒在了地上。房间里的学者使劲揉着眼睛,挠着头。“我是不是看花眼了?好像骨架刚动过。”正如那位学者所说,他正要走下阁楼去看一看,但一阵风和皎洁的月光特别有穿透力。他挪动了一下瘦弱的身体,转身回到了屋里。
我觉得那个学者和那个留胡子的人已经走了。胡涂这时我才收起骨头,加大马力朝门口跑去。反正这个时候我也满身是骨头,不怕刮伤。我一下就跳进了一堆荆棘里,转身扫了一眼古庙。我很震惊。
“兰若寺”这三个大字刚刚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如果他有脑子的话。
“兰若寺怎么会在这里?这在蒲松龄《聊斋志异》里不存在吗?”胡涂有些惊讶的喊道。
“师父,如果这兰花不是给兰若的,兰若在古代就是寺庙的意思,影视剧中的兰若寺只是别人强加的一个名字。”
“怎么会有这样的巧合?你做梦去吧。我还是找个地方弄点不朽的东西吧。”胡涂也以为自己到不了兰若寺,立刻向外走去。
不远处,一首优雅的歌来了,一个美丽的女人看也不看就漂过去了,径直走向附近的一条河。
花儿渐渐迷住了游客的眼睛,胡涂被那个身影抓住,下意识地追了上去。只见女子直接跳进附近的河里,开始在水里玩耍,而身旁岸边穿着黑衣服的年轻人此刻直接冲进河里,抱起女子扔向岸边,整个人跳了起来。
他还没来得及动弹,一声铃响,突然一条巨大的舌头在地上盘旋。胡涂看到这一幕,他忍不住了,瞬间把自己撕成了八块,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年轻人很兴奋,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地方。一瞬间,他被舌头抓住,很快变成了木乃伊,连灵魂都消失了,而那个女人则转过身,哭丧着脸飞走了。
看到这一幕胡涂,才知道自己真的来到了传说中的兰若寺,这下麻烦了。凭我们自己的实力,就是燕赤霞和千年树妖的实力,连我们自己都对付不了。
不过他还是有现成的仙光吸收比较好。树妖只是把他吸进了一个男人的作品,他全身的精气都没了。只是那些仙光是人死后的先天之气,几乎就像人的身份证一样,一般很难被吸走。
胡涂看了看四周,从湖里捡起了那人丢失的剑,直接向那人的木乃伊走去。木乃伊突然睁开眼睛,朝胡涂走来。胡涂忙挥剑砍在他脖子上。这把剑非常锋利。虽然不是法器,但却是可以对抗燕赤霞神剑形象的东西。
拿着剑,尸体被砍头,胡涂默默说了几句:“真奇怪,我没有杀你,我只是顺便捡起来。”胡涂说话时,他劈开那人的头,把鹌鹑蛋大小的仙光吞进嘴里。
“丁,恭喜师傅给了他100分神仙光环。现在大师可以看到所有的虚空了。”
胡涂我还是不知道为什么只吞了一点仙光就拿到了一百分。当我看到远处传来的人影时,我正忙着,熟练地把自己甩得粉碎。
不一会儿,闫赤霞的身影出现在河边。看了一个星期,她无奈地叹了口气,把男人的尸体放在一起,带走了。
看见燕赤霞离开,胡涂她回过神来,诧异地问:“小华,怎么了?为什么我吞下一点仙气就有一百分?”
“主人,那些人生前越强大,死后就会有越多的不朽灵光。这个人生前是大师,自然有更多不朽的灵光。”
“原来是这样,如果我能吞下燕赤霞或者树妖这样的力量,那我岂不是发达了?不,我必须去万人坑找它。我先提升一下实力。”
胡涂兴奋之余,我奔向万人坑。在这里,用“白骨野”这几个字一点都不夸张。那些不朽的闪光像星星一样晃着人们的眼睛。
不用多想,在这个吃人的社会,做人还是很难的,更别说是为道士提供能量的行走宝库了。
胡涂张大嘴巴冲进万人坑,吸了一口。
“丁,有点……”
“两点……”
“三百分……”
“八百分……”
“丁,恭喜师傅获得了999点长生不老之术。”
“就几个?这还不够升职。”胡涂无奈的苦笑,远处突然传来脚步声,胡涂一愣,他已经熟悉了自己,瞬间就拆解了自己。
当我看到亵渎神明时,我曾经认为一具可以导致feign死亡的骷髅有点假。现在胡涂我变成了一具骷髅来相信他们为什么能feign死,这与散发着邪气的僵尸不同。胡涂但是纯粹的恶灵,自然没有什么可怕的,就算别人feign死亡,也没有办法发现他丝毫的波动。
月光下,几只狼闪着蓝光冲进乱葬岗。因为兰若寺名气大,最近这里没人敢扔尸体,所以这些狼失去了收入。现在他们正在万人坑中寻找骷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