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王之王,皇朝掘墓人》第十三章 三人行 免费试读
走进城隍庙,李守仁看到角落里躺着的白袍公子,并不吃惊。这不是他昨天在大街上遇到的那个人吗?
这位白袍公子长相清秀,眉尖,隐隐有贵族气质。李守仁轻轻把白狐从怀里抱起来,放在地上。他一边铺开包裹里的食物,一边嘲笑这位白袍公子:“生活在明天的某个地方。”
白袍公子笑着点了点头:“你只要不在,就把这只小白狐留在城隍庙里,不怕被拐走吗?”
“我没有扔它,它自己跑回来的。嘿,我在笼子里,但我很无助。还好我顺利出来了。”李守仁抚摸着趴在地上狼吞虎咽的白狐,可小东西饿了。
“小傻瓜,慢点,小心噎着,没人抢你的。”李守仁拍拍小白狐的背。
他对穿白袍的儿子说:“这个小东西很聪明。不用太担心。在人口密集的县城,恐怕会饿肚子。长这样,出门就被抓了。”
“哦?你在监狱里,为什么?”白衣公子皱着眉头问道。
“不是因为平均气温。”
“哼!这些家伙整天无知,制造麻烦。是时候好好教训他们了。”白衣公子有些生气的道。
李守仁盘腿坐在地上,问道:“我不知道你儿子的名字,但你为什么和我一样住在城隍庙里?”
“我在朱霞的时候,我的祖籍是宜州。因为是四处游玩,在吴军海盐县的时候,被小偷抢了,前天被转到丹徒县。”白衣公子平静道,他看了一眼正在进食的白狐,清了清嗓子。
李守仁道:“在下李守仁和朱公子一样,刚到丹徒县,身无分文。”他拿起一盒未开封的油纸,扔给朱晨。小白狐昂着头,不满地哼了一声。他拍了拍脑袋。“是时候保护粮食了。”
朱晨毫不客气地打开油纸包,不嫌弃剩菜,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小黑,以后对这个朱哥哥好一点。”小白狐自己吃,轻轻地摇着尾巴。
“长得这么白,为什么要取个小黑名字。这么聪明,为什么叫小傻瓜?”朱辰好奇地问道。
“知其男,守其女,为天下,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取个名字。你得取个贱名养活自己。我的小狐狸,叫小黑,是个小傻瓜,她是个聪明的小东西。”
“这样,可是有些委屈了它。很聪明。”朱宸濠笑着看了一眼旁边吃东西的白狐。
“聪明是给别人看的。在我面前,小黑就是个傻逼。教他认字,他三天勉强认识一个。想我,一天就能认识一百个。不过,让我感到些许欣慰的是,算术略胜一筹,一百以内瞬间就能算出来。”
狐狸可以阅读和做算术。朱辰突然不想说话了,吃着剩饭,偶尔瞟一眼这个奇怪的人和狐狸。
城隍庙里传来脚步声,一个人走了进来。他哼了一声,显然很惊讶地看到里面有两个人。
只见这个人身高八尺多,高高的个子,浓眉大眼,穿着棕色的短衣服,脚边是一双草鞋,手里拿着一根棍子。棍子上闪着两双草鞋。
那人大步走进去后,找了个地方,把棍子扔到一边,笑着问:“你们两个也是在这城隍庙过夜的吗?”
两人不约而同点头。
李守仁问:“正是,我是李守仁。这是朱臣,朱公子。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
那人爽朗地笑道:“我叫刘裕,丹徒县人。看那两个打扮,我觉得是外地人。”
都是20岁左右,大家年龄差不多。几句话之后,他们就认识了。
“刘裕,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朱辰问道。从外表来看,他应该也是个落魄的人。
刘裕叹了口气,“哎,我都快二十岁了,还一事无成。平时要么卖草鞋,要么上山砍柴,有时候还打打杂维持生计。”
“我人生地不熟,要去帮人算命,虽然现在还没人愿意我帮忙。”李阳鸣把另一个油纸包扔给刘裕。这是最后一个,本来打算明天吃的。
“我还有点力气,明天去找几个苦力。”朱宸濠吃着鸡翅,含糊其辞道。
三人虽然技能不同,但都前途无量。
李守仁见刘裕是本地人,脸色变得凝重起来,正色问道:“刘裕,你知道金陵郡最有权势的人是谁吗?”
刘裕还没来得及回答,朱宸濠笑着说:“最厉害的太守不是吗?”
“太守的确是金陵郡最有权势的人。不过丹徒郡有一个人在我们晋国更有势力,更有影响。”刘裕看着朱宸濠,颇为自得的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