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我成了皇帝所说的大反派》第二十八章:说翻脸就翻脸 免费试读
窦良接过账目,在打开之前,他看了一眼每个座位的官员。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很紧张和恐惧。而那长孙河的脸上,更多的是愤怒和不满。
窦良没有理会这些人的表情,自顾自的将账目铺在桌子上翻看。
过了一炷香的时间,账户的最后一页被窦良翻了出来。
如果你仔细看,你会发现里面有一页,是窦良特意折叠的。
窦良合上书本,神色自然的看着长孙河道。
“我没想到周知的成年人收到了很多额外的钱。“
然后话锋一转,语气严肃道。
“你知道根据唐朝的官方法律对你的行为有什么惩罚吗?”
我不知道长孙河在哪里。
李世民继位后,决心扫除前朝遗留的问题,建立一支清廉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尤其是对腐败和贿赂采取零容忍政策。
贞观元年(627年),李世民下令修改法律。为了体现新国王的光辉形象,李世民减轻了许多罪行的惩罚。美德是主要的惩罚,而惩罚是辅助的。但只有对贪污贿赂的惩罚一点也不放松。
后来经过反复的集体协商,定为“十五帛,即缢死。”不是用金银,而是用丝绸。
据《新唐书·食货志》、《贞观之初...一匹绢马抵得上一只桶”。当时五两银子可以买一斗米,而当时一两银子大约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6元(也有人说是4元,我们取了很高的值)。换句话说,一匹丝绸相当于现在的30元,十五匹丝绸是450元。
听了这话,常孙和再也忍不住怒火了。很明显他要砍下自己的头。
砰!——
长孙和直接发火了,指着窦良大声吼道。
“窦良,我对你如此恭敬和真诚,不要侮辱别人!”
“是的!虽然你是皇帝的国王,但你无权管理我们国家的事务。”
窦良没有生气,但他仍然肿着脸看着长孙和,一字一句地说。
“长孙和贪污受贿,数额巨大,按照唐吏罪的律法应该处斩。而且,你还维护地方官员,收受阳平县县令五百两银子,把无辜村民当土匪,多加一罪!”
长孙和听到这话气急败坏,大声喊道。
“窦良!你竟敢来我的网站谴责我!谁给我把他拿下!”
常孙和一开口,就有二三十个带刀的卫兵从大厅的四面八方进来。然而,窦良仍然淡定地坐在主位上,慢慢地啜饮着杯中的女儿红,喃喃自语:“酒虽好,但不够烈。”
说时迟那时快,刚刚站在窦良身边的薛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长孙和的身边。
一把锋利的小匕首牢牢地扎在常孙和白皙的脖子上。
二三十名持刀侍卫见此情景,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不进也不退。
在场的官员都惊呆了,不知所措地看着长孙和。
长孙和小心翼翼地把脖子缩了回去,但匕首毫不留情,依然死死地架在他的脖子上。
长孙和含着喉结小心翼翼地对窦良说,生怕他声音大了。喉结蠕动,碰到了锋利的匕首,割断了他的喉咙。
“窦良!你知道我的身份吗?你怎么敢碰我?”
坐在主位之上的窦良慢慢地喝着杯中的女儿红,平静地问道:“哦?你有什么身份让我不敢动?告诉我。”
“我是今天的叔叔,孙昌无极大人的侄子。如果你敢动我一根毫毛,我叔叔会让你忍无可忍。”
窦良一口吞下杯子里剩下的女儿红,把杯子摔在桌子上。
“我以为你很有背景。一个小小的孙昌无极竟敢在我面前放肆!”
“哈哈哈哈哈,好!”
长孙河突然笑了起来,“你别忘了这是在哪里,你不是要杀我吗?那咱们就来个鱼死网破吧!杀了我之后,这里的守卫可以把你们两个剁成肉末。”
说着,长孙河冲着那些犹豫不决的卫兵喊道。
“别管我。如果你杀了窦良,就去国库取一万两黄金。”
要不是窦良有言在先,根本不会急着杀长孙和。薛现在想用刀杀了这小子,他还是个累赘。
二三十名持刀侍卫听到了常孙和的命令,那一刻窦良的眼神不再像是在看一个人。就像看着一万两黄金。
“来。”
窦良站起来喝倒彩,大厅里冲进了一大群手持青铜环刀的士兵,他们都穿着制服,并齐刷刷地包围了他们。
这些士兵身材魁梧,眼神坚毅。他们看起来不像士兵,而更像死神。
“雪——”
有几个持刀侍卫想上前,突然被身后一把铜环刀送进心脏。
其他带刀的卫兵看到他们面前的这一幕,他们吓得放下了武器。
薛看了看自己的匕首,看了看目瞪口呆的长孙河,还不忘调侃一句。“怎么样?你没看过吗?这是我们幽州著名的虎豹骑。”
定了定神,长孙河勉强站住了。“他们是怎么进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