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当空,蝉鸣,不远处四个少年在巷子里鬼头鬼脑。是赵重名、罗、。下午,这些少年从富王家偷了一袋馒头。为了生存,他们别无选择。
赵重名轻声耳语道:“动作要快一会儿。如果有人发现了,不要留下任何人。”
孙东看着紧张的样子说:“我怕他家的大狼狗牙那么长,你咬下去,估计屁股也没半个。”
大家强忍住没笑出声来,赵重名拍了拍孙东的肩膀说:“东子,别怕,大不了以后我不要我的屁股。”
孙东干咳嗽了两声,说:“那大便怎么办?”
大家面面相觑,都忍不住笑了起来,一路有说有笑,不知不觉就来到了王总家院子的一侧。院墙高约三米,墙内有参天古树。退一步说,这个院子已经有一百八十年的历史了。乍一看,有四个青少年站在那里。潭旭从怀里掏出一根绳子,抖抖手扔进院子,往手上啐了一口,回头看去。他瞥了庭院一眼,跳了起来,捡起地上的绳子,一端绑在树杆上,另一端扔出了墙外。赵重名马飞不费吹灰之力就进来了,孙东相当笨拙。他下来的时候摔了一跤蹲了下来,大家都强忍住没笑。
我以前被分配过工作,孙东在放哨,躲在一棵大树后面,光线很暗。如果发现情况,及时吹哨子。这个哨子自己人很熟悉,但在外人听来却像是麻雀在叫。四个少年从小就一直在玩麻雀,所以他们都是身手矫健的,而罗也是身手敏捷的,所以他负责守护厨房的外围。如果有什么情况,为了分散人们的注意力而在厨房里搞/[/K0
话说赵重名马飞悄悄溜进了厨房,因为他去过一次,所以这次进展顺利。柜子里的馒头和肉都是凉的,但是对于这些视食物为生命的人来说,这真的是一笔财富。他们不由分说,抓起馒头,装进随身带来的布袋里,很快就觉得沉甸甸的。看着橱柜里剩下的食物,他们面面相觑。匆忙中,我看到院子外面的人影在晃动。此时埋伏在院中的罗,早已按捺不住。为了让赵和马逃走,他忙着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扔向门廊里的人群。此刻,罗像一条在沸水中的泥鳅一样,等待着人群涌向自己,朝着老树一跃而下,同时用双手打手势,示意赶快逃跑。孙东看出情况不妙,他不知道自己的灵巧是从哪里来的。他爬上了那棵老树。
/[/k0/突然,他听到身后有一声巨响,所有人的目光立刻集中在这里。他们浑身长毛,不知不觉转过身来。只见一个壮汉摇摇晃晃地跟在他身后,只是在铜痰盂上踢来踢去。这个壮汉有着浓密的眉毛,虎目,高高的鼻子和宽阔的身躯。
突然,人群中的领头人喊道:“就是他,让我抓住他。”
每个人都拿着锋利的武器冲向那个壮汉,但他们并不在乎赵重名。壮汉虽然跌跌撞撞,但身手极其敏捷,浑身上下都在颤抖。一眨眼的功夫,三个壮汉被他撞倒在地。但是这个人被外面三层三层像潮水一样的壮汉包围,想不起来都难。
赵重名看着壮士眉宇间的英气不知不觉被其感染,心中萌生了救人的冲动,但他知道,朝石头上扔鸡蛋也没什么不同,马飞拉了拉赵重名的衣袖说:“兄弟,先别走,还等什么?”
赵重名方回过神来,说道:“好,走吧。”两人一前一后趁着混乱,消失在茫茫月光下。
壮汉昂着头,一头浓密的黑辫子盘绕在脑中,咬牙切齿地说:“我在明初成了英雄,今天不想栽跟头,但我不想死在这里,哈哈哈。”说罢仰天大笑。
无论你多么英勇,你挥舞着锋利的武器,全力以赴。一瞬间,你身上有几处明初的伤痕,鲜血喷涌而出。瞬间,generate烧红的眼睛爆发出两道火焰,喃喃自语道:“别推我,我不想杀人。”
看着人群依旧不为所动,喊杀声无时无刻不在传来。明朝初年,我们躲过几招,跳出人群。这时,已经是汗流浃背了。左手做了八个夜战,右手伸到身后,抓起灰色的布袋,轻轻的四处移动。绑在布袋口的头发掉了,但它没有等。人群的头冷冷一笑:“哈哈,有人把我绑起来了。”
正在这时,人群外的一个人,高盛,停止了喝酒:“住手!”声音清晰绝伦,每个人都环顾四周。新人衣衫褴褛,个子不大但很壮,相貌英俊,十六七岁,不是赵重名的人。原来,赵、马走后,赵重名越来越觉得这个人一定是个英雄。他小时候在茶馆外面听评书,心里充满了敬佩。他说:“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救那个人。他死了也没关系。十八年后,不是十六年后,他会再次成为英雄。”这让马飞先回去了。他独自摸着一根木棍,冲进人群。
第一代恶人看到一个少年,本来已经铁青的脸渐渐露出血色,哼了一声说:“拿下来!”
一半像洪水一样冲向明初,一般冲向赵重名。/[k0/]虽然是未成年人,却很英勇,被乱棍左劈右劈。有一种拼死一千人,赔八百块钱的架势。虽然他周围的人身体强壮,不敢尽力,但从长远来看,他们实际上落后了。/[/k0/
明初,程缓缓睁开眼,干笑一声,抖动着说:“小兄弟,我知道我输给了程,你为什么要为我这样的陌生人而死?”
赵重名嬉皮笑脸:“不知怎么的,我就是佩服你,呵呵,跟你一起死了也没什么好后悔的。”
明初,他淡淡地笑了笑,没有再说话。这时,他们已经按捺不住,纷纷上前,乱棍刀枪,程、赵哪里抵挡得住?不到十秒钟,赵重名和程、明就要死了。
虽然北京的大院很宽敞,但两家人的距离很近,尤其是在这一带。几乎都是豪宅。北京做生意的人很多,官员也很多。半夜嘈杂的声音穿过几条街道。院子里的人都知道哪里?这时,一双眼睛被这嘈杂的厮杀声吸引,冷眼旁观。
领头的是王财主养老院的主人,名叫苗大庆,从小习武。他几次科学考试都失败了,但他不能以官员的身份享受财富,只能关心别人。然而,王的富翁也很欣赏他的功夫,尤其是在去年年底的一次团伙抢劫中。大庆可以说是忠勇,用生命战斗,只为吓跑黑帮。从此,苗大庆在王家的势力可以用一个人来形容。现在,家里的百年人参被这个壮汉偷走了。怎么才能释怀呢?否则,我们如何报答国王的富人的好意呢?再看看苗大庆。两颗朝外的门牙一碰,就从他嘴里挤出四个字:“带他们去马厩。”
所有的奴隶都出发了,把这两个人绑起来押送。突然,院子上方传来一声大喝:“住手!”大家顺着声音抬头望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一个少年站在庭院正厅的屋檐上。这个少年很帅,马修·斯达,很帅,他也就十八九岁。现在,他飞起来了,白色的袖子在空中轻盈地舞动,冷笑着稳稳地落了下来。
苗大庆冷笑道:“不立功真的很难。被一个个送到我家门口,我真的很激动。哈哈哈。”说着傻笑阵阵。
年轻人轻哼一声,哪里听得苗大庆等人的话,不知何时从腰间拔出一柄软剑,还没等其他人说话,剑花就散了,在前排飞舞,所有的恶奴都拿着手中的武器接上了,苗大庆也不含糊,抡起手中的鹤嘴锄,径自直奔那名年轻的其他,那名年轻人见来势凶猛,不敢硬碰,忙侧身一闪,同时手腕轻轻一挑,归还宝剑,苗大庆。随后飞出一脚,年轻人腾空而起,闪到了一边,皱着眉头,兀自增添了几分英气。当苗大庆看到敌人已经撤退时,他立即开始大吼一声,为年轻人的结果做准备。虽然这个年轻人自以为功夫了得,但在从未上榜的武术家面前,他年轻了很多。看到鹤嘴锄来了,他急忙做了一个“风筝翻身”的动作躲闪过去,但他一次又一次不知道苗大庆的动作,很快就把这个年轻人逼到了绝境。
围观的群众都为苗大庆鼓掌,打斗、呐喊、摇晃的夜空都为之一振。